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公告
2024-08-20 18:22:1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王江林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7494

经2024年8月20日永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研究,决定在今年9月召开的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以下13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报告。

1.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迎春;

2.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曹贤赞;

3.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曹彦洪;

4.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罗艺萍;

5.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正春;

6.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李丽;

7.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员额法官黎晓静;

8.县人民法院柏林法庭庭长李翠霞;

9.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员额法官曹净松;

10.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曾永军;

11.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杰;

12.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何厚功;

13.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曾凡美。

特此公告

永兴县人大常委会

2024年8月20日

责编:王江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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